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43.“火若发出”表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爱,在此是指对邪恶的爱和对它的一种情感,如刚才所述(9141节)。之所以说“对邪恶的情感”,是因为情感是爱的延伸。“火”之所以表示由对邪恶的情感所产生的怒气,是因为怒气来源于这种情感。事实上,当一个人所爱的东西受到攻击时,火热的激情就会爆发,可以说在他里面燃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怒气或发怒被描述为“火”,经上说它“燃烧”;如以下经文:
从祂鼻孔有烟上腾;从祂口中有火喷出,连炭也因祂着起来。(诗篇18:8)
又:
当亲吻儿子,恐怕祂发怒,因为祂的怒气快要燃烧。(诗篇2:12)
以赛亚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恒之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同一先知书:
祂将猛烈的怒气倾倒在他身上;在他四围使火着起,他还不知道,烧着他,他也不放在心上。(以赛亚书42:25)
又: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像旋风,以祂怒气的猛烈施行报应,祂的斥责必在火焰中降临。(以赛亚书66:15)
申命记:
我回头观看,从山上下来,山被火烧着。我因耶和华向你们大发的怒气和烈怒,就甚害怕。(申命记9:15, 19)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火”用来描述“怒气”。“怒气”被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而事实上,它在人里面(5798, 6997, 8282, 8483节)。主在西乃山上照以色列人的性质而向他们显现,因而出现在火、烟和黑暗中(参看6832节)。不过,要记住,怒气就是从对邪恶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而热情则是从对良善的情感中所迸发出来的火(4164, 4444, 8598节)。因此,“火”也用来描述热情或妒忌,如在这些经文:
耶和华你的神乃是吞灭的火,是妒忌的神。(申命记4:24)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倾在他们身上;因为全地必在我热情的火中被吞灭。(西番雅书3:8)
耶和华的热情或妒忌就是爱和怜悯,它之所以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当恶人招致对他们邪恶的惩罚时,这热情或妒忌在他们看来就像怒气(参看8875节)。
4321.尽管这些事看似矛盾,令人难以置信,但它们却不可否认,因为经验本身指示它们是千真万确的。如果原因不得而知的一切事物都被否认,那么出现在自然界的无数事物都会遭到否认,因为能知道的原因几乎不到万分之一。事实上,自然界的奥秘如此之多、如此之大,以致人所知的,与人所不知的相比,几乎如同无有。那么,出现在超自然领域,也就是灵界的奥秘又会是什么情形呢?如以下奥秘:只有一个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该生命接受自己的生命,没有哪两个人的接受方式是一样的。甚至恶人也从这独一生命接受自己的生命,地狱也是。所流入的生命照它被接受的方式而起作用;天堂被主照着人的样式而有序排列,它也由此被称为大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其对应;没有从天堂进入人里面一切事物的流注,人类无法存活片刻;大人里面所有人的位置照着他们所在真理与良善的性质和状态而保持不变;那里的位置并不是位置,而是状态;因此左边的人看上去一直在左边,右边的人一直在右边,前面的人一直在前面,后面的人一直在后面;他们看上去在头部、胸部、背部、脚部、头顶上和脚底下的水平面上,或径直或倾斜,或近或远。他们就占据这些位置,无论灵人如何并转向哪个方向;显为太阳的主看上去一直在右边,就在右边的半空中,在右眼这个水平面稍向上一点;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与显为太阳的主和那里的中心有关,因而与它们独一的源头有关,它们都从该源头产生并持续存在。由于出现在主面前的所有人照其良善与真理的状态而保持位置不变,故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每个人面前,因为主的生命,因而主自己就在天堂中的所有人里面。更不用提其它无数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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